车千秋导读:前些日子一则电动车在电梯内着火的新闻刷屏各大网络平台,其实像这种电动车自燃的案例举不胜数,尤其是电动车放在家里充电爆炸的新闻不在少数。
8月1日起新规实行,电动车停楼道内将面临罚款
近日,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布了《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,在法律责任一章中新增了大家关心的7项消防行政处罚。其中提到:
(七)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、疏散走道、楼梯间、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,拒不改正的。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,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。规定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。
规定中提到,同一高层民用建筑有两个及以上业主、使用人的,各业主、使用人对其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负责,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共同负责。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、疏散走道、楼梯间、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。
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。电动自行车存放、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,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;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,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。电动自行车存放、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,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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