车千秋导读: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《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》《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》,削减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,需建立并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(I/M)制度。为此我省出台了《安徽省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(I/M)制度实施方案》。
关于安徽省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(I/M)制度的通告
一、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(I/M)是指依法对在用汽车排放进行定期检验、监督抽测和维护修理,使汽车排放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管理制度。实施这一制度将推动在用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闭环管理,有效推动超标排放汽车进行必要的维护修理,减少汽车排气污染,助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。
二、I站指的是取得计量认证证书(CMA)且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,车主可在省生态环境厅官网(/)、微信公众号上查询,亦可在各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上查询。M站指的是汽车排放性能维护(维修)站,可在安徽汽车电子健康档案信息服务网(https://anhui.qichedangan.cn/)上查询。
三、汽车如果在I站检测不合格,车主请凭《超标排放汽车维修告知书》,自行选择到省内任一M站进行维修。M站维修合格后,返回上一次检测的I站复检。I站对复检车辆实行检测费优惠,I/M系统内维修记录作为优惠凭证。如复检合格,可取得《在用车检验(测)报告》(合格)。如果复检仍不合格,请再次进入“检验—维修—复检”闭环管理,直至合格或强制报废。
四、I站复检将重新进行外观检查,核查是否临时更换污染控制装置、是否破坏车载排放诊断系统等,如果查实将不予检验。
以上内容为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安徽省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(I/M)制度的通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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