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9月1号开始实行车辆全国“通检”,根据政策,对符合跨省异地检验适用车型的,车辆异地年检时不再出具、审核异地检验委托书。小型汽车、货车和中型客车均可在登记地以外的省份进行车辆检验,车检合格后便可申领检验合格标志。
车辆异地年检新规定适用车型:
车辆异地年检新规定适用车型包括小微型和中型载客汽车、大型轿车、载货汽车、挂车、专项作业车,但不包括大型客车、校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。对危险货物运输车按规定办理委托手续后,可在车辆登记地以外的省(区、市)检验。但对于外省市机动车不符合车辆异地年检适用车型的,还需提交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开具的《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》原件。